龙粤严格执行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简称“三包”),所售移动电话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:电池6个月,充电器(充电座)、原装数据线1年,外接有线耳机、诺基亚原装内存卡3个月。
龙粤所售出移动电话,自购机日起(以购机发票为准)7日内,移动电话主机出现三包规定中“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”所列性能故障,并经手机厂商特约维修中心检测,确系非人为损坏的手机本身质量问题,您可以选择退货(按发票票面写明金额一次性退清货款)、换货(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)或修理。
龙粤所售出移动电话,自购机日起(以购机发票为准)第8日至第15日内,移动电话主机出现三包规定中“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”所列性能故障,并经手机厂商特约维修中心检测,确系非人为损坏的手机本身质量问题,您可以选择换货(更换同型号、同规格手机)或修理;但是更换的范围,只限于移动电话主机,其他配件无质量问题,不能更换。
龙粤所售出移动电话,在三包有效期内,移动电话主机出现三包规定中“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”所列性能故障,并经手机厂商特约维修中心检测,确系非人为损坏的手机本身质量问题,免费修理;
龙粤所售出移动电话附件,在三包有效期内,出现三包规定中“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”所列性能故障,并经手机厂商特约维修中心检测,确系非人为损坏的手机附件本身质量问题,我们将为您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。
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,不在三包范围以内:
超过三包有效期的;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(但能证明该移动电话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);
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;
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养而造成损坏的;
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7天无理由退货的特别说明:
为了保证所有消费者的权益,以下范围内不享受7天无条件退货:
1、原包装不完整(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,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,原包装指商品的出厂原配包装,不包括物流的二次包装);
2、防伪涂层已刮开;进网许可证损坏;
3、通电、插入卡槽等已使用;安装电池开机启动;产品已安装;
4、配件不齐全,有丢失;
5、主机有人为损坏;
6、主机有人为划痕或碰撞痕迹;
7、主机的清洁程度影响二次的销售;
8、如有赠品,未能如数退回;
9、根据商品实际情况,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。
影响二次销售部分定义解释示例:

注:三包最终解释权归各品牌授权服务中心所有,是否能三包换新机需凭有效的检测报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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